拟投入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当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出示的有效证明材料,且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因工作单位变更或新注册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或注册时间为准)。拟派上述人员中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退休不足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还应提供对应缺失月份(退休前)的社保证明材料。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否则按有在建项目认定。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开标时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胶装成册,正本1 份,副本3份,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否则不予受理。以上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中标后招标人对中标单位做核查,若发现中标单位提供了虚假材料,将被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保留向行政主任部门投诉的权利。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5年0 9月25日—2025年10月08日前利用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小额工程(),并在交易系统中报名及获取相关资料。
5.1开标时间:2025年10月09日上午09时00分,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携带好本单位的上述有关联的资料到赣州市赣县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塔三楼出席本次开标会。
5.3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签到,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该投标人不得参加开标会:
2、按投标人签到顺序编号,投标人签到序号即为本次开标会序号。当投标人超过30家时,采用随机摇号方式抽取30个备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超过30个的,所有投标人均作为备选投标人),不排序。未入围30的备选投标人全部退场。
3、招标人从30家备选投标人中随机摇号抽取15个入围投标人(如备选投标人不足15个的,则全部入选),不排序。剩余的备选投标人作为候补投标人。
4、查验15家入围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为有效投标人,未响应的,其投标无效。出现无效投标人的,招标人在候补投标人中再随机摇号抽取并补足15个。
6、招标人在有效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中标人,第一次随机抽取的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在施工阶段至本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期间,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不得来更换。若在不可抗力情况下因中标人的原因,要求更换三大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的,必须上报招标人审批。
7.4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前,不得将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下一项目投标,
7.5中标后需按有关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并且实行农民工工资实名信息化管理,按月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如涉及违法违纪行为,发包人有权向有关部门通报并按规定依法处理。
7.6拟投入本项目的有关人员不得为本单位以外的企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不良行为。
7.7本批次项目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的实施条件,调整实施范围或增减工程量,最终结算以实际施工工程量为准。
7.8中标候选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重新招标。
7.9若由于违规企业的行为导致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招标过程中的损失由违规企业承担。


